谷歌在华三家关联企业存在涉税违法行为

互联网巨头谷歌(Google)在中国惹上了新麻烦。据《经济日报》3月31日报道,谷歌在华的3家关联企业存在涉税违法行为。

这三家企业分别为咕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咕果公司”)、上海构寻广告公司(下称“构寻公司”)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谷歌中国”)。

上述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包括:使用假发票、将无关费用如“按摩费”等列入成本、不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等问题,涉及税款4000多万元。

而在本报记者追查构寻公司涉税问题时,另一问题也随之浮现:有多家中介代理公司向记者表示,可以提供上海构寻广告公司的发票,并且可以先开票、再打钱。这些公司声称,与构寻广告公司开展此类发票包销业务已有多年。其中一家中介公司更向记者透露,单月开票的最大金额可达到5000万元。

本报记者就此致电构寻公司及谷歌中国公司,对方未予置评。谷歌中国公司在涉税问题事发后,曾对媒体表示,“我们相信,我们一直都在遵守中国的税收法律。”

神秘的“关联交易”

据新华社报道,谷歌目前在华共有四家独资子公司:分别是谷歌中国、双击软件技术方案(北京)有限公司、咕果公司和谷歌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另有一家合资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此次有涉税问题的两家独资子公司,分别是谷歌中国和咕果公司。

其中,咕果公司曾是谷歌中国进入上海的“前哨站”,早在2005年4月,谷歌爱尔兰公司全资投入720万美元,在上海注册了咕果公司。而“正牌”谷歌中国公司则为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北京注册,注册资本同样为720万美元。

此次涉税风波中,上海构寻广告公司与谷歌中国并没有直接股权关系。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构寻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股东为两个自然人,主营范围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

据一位谷歌广告销售人员介绍,构寻公司曾为谷歌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承担着谷歌中国广告款的收取及开具发票的工作。2010年5月1日,谷歌将广告推广业务整体搬迁至北京,而构寻公司则并入谷歌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2009年构寻公司财务年报,公司的前两大应付款单位分别为谷歌爱尔兰公司和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末,共欠上述两单位约8.1亿元款项尚未支付,占公司总应付款的93.22%——侧面印证了构寻广告公司为谷歌中国收取广告代理费用,而由谷歌中国提供广告服务这一事实。

据《经济日报》报道,谷歌在中国的三家公司,涉及不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由于谷歌爱尔兰公司为境外企业,在其向构寻广告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支持时,需按照相关营业税条例,由构寻广告公司代其缴纳营业税。

而在构寻公司2009年年报中的一笔“代扣代缴税金”的类目,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注意。该年报显示,上海构寻广告公司在2009年尚有一笔总金额为4791.4万元的代扣代缴税金尚未支付,占公司其它应付款项的83.18%。

据一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税务专员介绍,目前国内对代扣代缴税金的管制颇为严格,只要服务的提供方或接受方中任何一方在中国境内,则公司向境外企业汇出服务费用时,必须首先扣除5%的营业税,在人行或外管局提供完税凭证的基础上,才能将具体款项费用汇出。

“因此,理论上而言,上海构寻广告公司必须先将相关规定涉及的5%的营业税扣除后,才能将相关服务款项汇给境外服务提供方,因此代扣代缴类目应见于一个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列于其他应付款项,确实不符合惯常做法。”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人士表示。

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由于构寻公司与其第一大应付款对象——谷歌爱尔兰公司为关联交易方,因此公司在尚未支付款项给谷歌爱尔兰公司时,相关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金也变为了应付款项。

事实上,构寻公司在2009年就曾受到上海地税局的处罚。根据沪地税浦罚告【2009】106号税收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补提2007年度收到的借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及附加81309.8元。

“一般涉及企业借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附加,最普遍的情况是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低息或无息的资金拆借,在税务部门例行检查时被认为无法作为关联交易,需支付相应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人士表示。

代开发票?

除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外,谷歌中国的涉税问题,还包括使用假发票、将无关费用如“按摩费”等列入成本。

据咕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前员工介绍,按摩服务是谷歌向员工提供的员工福利之一。“谷歌中国向来就以其完善的福利条件著称,这确实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具体开支。”

而有关税务工作者则表示,目前对于企业福利费的税收标准认定,通常以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的14%为上限,若超过部分,则不能作为公司运营成本扣除,必须缴纳营业税。

根据咕果公司2009年年报,咕果上海公司共实际发生福利费用6690443.47元,可税前抵扣的福利费6688622.28元,应纳税调增1821.19元。

而另一方面,公司年报指,2009年咕果上海公司共需支付的员工工资总额为40304695.80元,若按14%的标准计算,则实际可抵扣的福利费应为5642657.4元。至截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咕果公司对这一数据的具体计算方法作出回应。

而在记者追查上海构寻广告涉税问题时,另一问题也随之浮现:有多家中介代理公司向记者表示,可以向记者提供上海构寻广告公司的发票,并且可以先开票、再打钱。

多家代理公司均称,与上海构寻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有发票销售的相关合同,构寻广告公司向中介代理承诺可以提供一定量的公司发票,而中介代理公司则负责此类发票的销售,据其中一家中介商介绍,单月开票的最大金额可达到5000万元。

这一说法未得到构寻公司的正面回应。但多家代理公司均表示,与构寻广告公司开展此类发票包销业务已有多年。

监管盲区

除了已披露的税务问题,更多由谷歌广告等互联网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由于仍缺乏相关立法,而处于长期“三不管”状态,变成了税收的“灰色地带”。最典型的表现,即Google AdSense广告发布制度带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如果一个网站加入Google AdSense计划,即成为谷歌的内容发布商,作为内容发布商可以在自己网站上显示谷歌关键词广告,谷歌根据这些广告被点击的次数向网站主支付佣金。

仅2010年第一季度,谷歌公司就从AdSense计划中获利20.4亿美元,占其总营收的30%。

此次谷歌中国税务问题的暴露,也引起了加入Google AdSense计划的众多中国网站主的不安。

“目前网站主通过AdSense计划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个人所得税的。但现在谷歌中国因税务问题被查,会不会追究我们发布者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个参与谷歌中国AdSense计划的网站主不无担心地问。

据该网站主介绍,由于支付方式的限制,目前网站主发布谷歌相关广告的收入所得,多是通过西联还款支付的方式从境外直接汇往境内。西联支付为一家国际性的特快汇款公司,是Google Adsense 向个人广告发布者支付相关费用的主要渠道。

当Google Adsense支付广告展示费用后,相关的网站主第二天即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邮局或银行办理汇款接收。

正由于此种汇款方式直接将款项支付到个人,且西联汇款仅是一种支付渠道,在整个过程中,谷歌公司、西联汇款或终端银行、邮局都不会对款项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显然有欠约束力。

上述网站主称,“现在我们担心的,正是以后AdSens收入也会被强行交税”。

谷歌AdSense计划带来的个税申报问题,仍只是互联网行业税收监管问题的冰山一角。“如谷歌广告、淘宝等电子商务的兴起,带来了税收界定上的困难,因为电子商务都是虚拟交易,无实物的流转,尚没有具体的法规可以进行相应的监管。”上述税务专业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