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 360与腾讯热吵下的冷思考

近来,360和腾讯这两个网络巨头为网络隐私一事吵得沸沸扬扬。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奇虎公司,而奇虎公司则提出反诉。这件事评论的人很多,看戏的人也不少。但作为一个法学生,对这件事,笔者第一反应,我感觉我很危险,我疑惑,我的隐私被偷窥了吗?说起隐私这话题,好似有点严肃。我们看一些新闻,娱乐一下。

2010年3月,谷歌街景在台湾拍到一在家的裸女。随后,这一街拍服务在德国,法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啊遭到抵制、拒绝甚至立案侦查,都是一个原因“他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据了解,街景服务范围已覆盖至世界七大洲,可以说有人居住的地方皆有街拍。

近日据外媒报道,全球最大社交网站Facebook上的第三方程序泄漏用户信息,并把信息买给广告。这次信息的泄漏影响千万人,而Facebook的用户已达5亿。

而本土,手机第一大的浏览器ucweb也“不甘示弱”。其某一服务,被指自动扫描用户的通讯录等,涉足隐私门。而ucweb的用户已达1.32.亿。

而当然少不了,我们的im大鳄qq也被360奇虎公司直指QQ软件会扫描用户隐私文件和数据。而腾讯用户已达6.125亿。

这些新闻越看越心寒,对于中国的网民来说,街景facebook我没有用过,但qq和ucweb我天天都在用呀,莫非我的隐私究竟有没有被偷窥过?这个问题,或许我们自己也回答不了。

在我们思考我们的隐私问题时,首先了解下什么是隐私,什么是网络隐私权。

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但当事情关系到他人或公共的安全时,那么这样的事情就不能称之隐私。而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中的延伸,是指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该资料参考百度百科)

我们看到定义后,不觉发现原来自己的网络隐私权是经常被侵犯的,或者网络服务供应商经常偷窥我们的隐私。但究其原因,网络隐私为何时常被窥视。笔者认为有以下三大原因。

一、网络用户需要和网络安全技术发展不同步。现网络已进入2.0时代,网民需要的是交流与互动,网络供应商为了让网民得到更人性化,智能化的个性服务,收集用户的部分信息是必要的。这现象特显在sns等社交类服务中,同是通过信息的比较和配对,提供相对应的一对一服务。可当前已经比较发达的网络技术依然不发达,面对木马乱窜,各方漏洞,各方的攻击,我们的安全技术显得有些无能为力,直接导致我们的隐私暴于公众。简单的例子, qq号码被盗,相册被破解,这些是家常便饭。

二、市场经济的弊病——唯利是图。20世纪是个信息时代,信息的作用越来越大,它的价值越有越大,自然价格也越来越高。这就促使了信息产业的发展。面对用户信息的暴利,这同时滋生了许多黑色产业链,它们以窃取、兜售、使用用户信息为生。而在当前,广告商为了精准投放,推广者为了有的放矢,自然需要用户信息。有求,必有供。这就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供需结构。黑色产业在利益驱动之下,数量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高明”,范围也越做越大。

三、保障体制的不完善和网民的网络安全观念不强。立法上,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的一种延伸,而隐私权并未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依据仅是《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基本原则和《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个别条款。而行业行规上,相关规定不多,准确来说是很少。而大多网民对网络安全的观念不强,对网络警惕性不高,从而平时注册用户时,网络填写资料时较少考虑安全性,真的如实完整的填写。

说了这么多,那我们的网络隐私权受损,究竟有什么危害呢?至少有以下三点危害:

一、个人财产的安全备受威胁。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交易是平常事,大至企业交易,小至网友网络购物。大多网络交易安全形式以口令、认证证书为主,但如果这些口令轻易被人获知,这些证书被轻易复制,那么很容易造成我们的财产损失。

二、生活安宁受影响,易被“粗暴式”推销。我们泄漏的个人信息,最大可能是被推销商所利用。他们就会用邮件、书信、短信、彩信、电话和社区留言等一切可以找到你的方式,向你推广他们的业务。试问,白天数十短信横来,网上数十广告邮件堆满邮箱,这何以安宁地生活?

三、网络私人信息被公开,易造成个人或集体名誉、荣誉上的损害。隐私的法律定义是,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从定义可知,这些事都是我们不想或者不方便告诉别人的事,例如自己有什么病等。但若这些信息被公开了,定会不同程度对当事人做成名誉上或荣誉上的损害。

隐私被窥视的原因和后果都说完了,这时候说下防范了。说到这点有点无奈,我真的不懂提什么好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建全互联网行业规范,这就像空话。我国网络经济处于发展初期,行业法规不规范。而法制进程中,对个人人身权利方面发展缓慢。对于这两者,我们只能等,纵使等得枉然。

二、使用安全的软件,浏览健康的网页。这时网友会问,现在连Google、腾讯、facebook这些大的网络服务供应商都深陷“隐私门”,我还可以使用哪些安全软件,浏览哪些网页?我对此无言。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问我们这些大公司,我们还有网络隐私可言吗?同时希望他们以行动回答。

三、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慎填网络资料。呵,这点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了。我们不靠天,不靠地,就靠自己。朋友在网络填写资料时,应该考虑资料填写的必要性,遵循能不填,就不填的原则。记住,你填写详尽资料的获得较高服务的同时,你的资料将面临被人窥视、利用的危险。所以请网友谨慎地选择填写,权衡利弊。

最后,想引用公益律师联盟首席律师姚克枫作结,“从这个意义上讲,360与腾讯的纷争无论是谁输谁赢,对推动社会更加关注隐私权保护,无疑是有益的。”我们不仅要做一个看戏的人,更要做懂看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