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亚马逊要求撤销苹果App Store商标

北京时间4月26日晚间消息,继微软之后,亚马逊日前也以“App Store”过于通用为由,要求美国当局撤销苹果“App Store”商标。

今年3月,亚马逊正式发布基于Android系统的应用商店“Appstore”。随后苹果认为亚马逊侵犯了其商标权,一纸诉状将后者告上法庭。苹果持有“app store”商标权,目前用于iOS 和OS X。几个月以前,微软对这个商标提出了质疑,认为它“过于通用”。如今,亚马逊在遭遇苹果诉讼后提起反诉,同样坚持这种观点。

显然,将“App Store”缩写成“Appstore”,并不足以过苹果这一关。亚马逊和微软坚持认为,虽然“app”一词是在苹果手中走向普及的,但该词在iPhone销售尚未火爆之时便已存在,申请“app store”的商标就如同给“grocery store”(杂货店)申请商标一样。

为了让当局撤销苹果“app store”商标,微软和亚马逊援引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自己的话来说明他们的理由。乔布斯在一次苹果财报电话会议上就曾把“应用商店”当作一般词汇。

他当时说:“Android平台至少会有四个应用商店,消费者必须从中寻找他们喜欢的应用,开发者必须通过这些应用商店发布应用并获得报酬。这会在用户和开发者中间造成混乱。这与苹果成熟的App Store形成鲜明对比,它是世界上最容易使用、最大的应用商店,预装在每一部iPhone手机中。”

实际上,苹果最早申请“app store”商标时曾遭到拒绝,但随着iPhone及其App Store无处不在,苹果最终获得了这个商标的所有权。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厂商推出自己的应用商店,加之亚马逊的反诉,苹果能持有“app store”商标多久还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