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这次标准修订是我国历史上的第八次标准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四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行业覆盖面广,除金融业、教育、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外,新标准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
此次划型标准修订是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要求,由工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开展的。标准修订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历时22个月,中途数易其稿。
据介绍,此次标准修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原来的标准已不适应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准确反映中小企业真实状况和对经济的贡献。譬如,原有标准对各类行业在指标上采取“一刀切”,不能真实反映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状况。
上述负责人指出,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不仅解决了原来标准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增加微型企业标准则是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突破。四部委负责人表示,小型和微型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研能力总体偏低,但却是企业中比例最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新标准划出了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就未来政策取向,四部委负责人表示,这次新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