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IBM:经久不衰的秘诀”的文章。文中,作者Steve Lohr回顾了IBM过去100年的历程,并点出其长盛不衰的关键因素:与时俱进,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他预言当今科技界三巨头–微软、Google、苹果在必将到来的科技革命风暴中应对策略也不外乎此。
很大程度上来说,这预言在微软身上应该能应验,对Google不甚实用,而对苹果来说就毫无借鉴意义了。
Lohr指出,微软和Google目前的确是非常成功的企业。但他们的业务存在潜在风险,因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单一或不超过两个领域。以Google 为例,收入只来自于搜索引擎广告。而微软,Windows系统和Office软件是其主要收入来源(Lohr提到服务器也带来一笔不小收入,但跟另外两者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Lohr称,微软即将开展的游戏业务会成为成败之关键。而对Google来说,Android也是同样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分析的不错(尽管只是老生常谈而已)。
但谈到苹果,Lohr就完全不知所云。首先,Lohr谈到IBM在90年代几乎一败涂地,但他忽略了苹果在此期间也处于低迷的事实。事实上两间公司在那一时期都几近倒闭,然后史蒂夫·乔布斯杀了回马枪–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关键在于,苹果已经经历了脱胎换骨,才取得了今天的巨大成功,这将他们送上了巅峰。事实上苹果的变革比IBM最近的变革要成功得多。只是苹果并没有100年的历史,而他们的创新在科技史上前无古人(很有可能也后无来者),难以在短期内复制,苹果的变革仍在继续。
由此推出第二点。
今天早些时候的一篇报道中,来自Daring Fireball的John Gruber抨击了Lohr声称苹果的硬件业务易于模仿的观点。他着重质疑Lohr文中引述的一位麻省理工教授Michael A. Cusumano对于苹果未来必须将重心转移向软件业务以图生存的说法,认为他根本不了解苹果。
“真想知道这位教授是否认为像劳力士或者宝马那样的公司也应该‘将重心转移向软件和服务’?”Gruber写道。他还提到Lohr提及Mac销量远不及Windows PC时完全忽略了苹果在PC生产商中主导分成的事实。这一点经常被忽视,而实际上这正是苹果巨大的优势所在。
笔者还认为Lohr和Cusumano完全无视了另一个重要因素:创新。尽管Cusumano称“苹果的产品设计不管再怎么出众,都终将遭到模仿, 也要承受相应的价格压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他的逻辑似乎是基于苹果停滞不前,在硬件设计和生产方面不再创新,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笔者从差不多刚好10年前开始购买苹果的产品(没错,不算早)。整个10年历程中,我从未见过任何一个竞争对手推出过做工和设计可以与苹果的主线产品(Mac, iPod, iPhone, 还有现在的iPad)相媲美的产品,一次都没有过。
这听起来的确就像个狂热小粉丝的卖力鼓吹。但这说法有错吗?即使是苹果的反对者们都无法否认其产品的质量。你可以批判它的价格、控制、甚至可以批判苹果LOGO,但质量从来无可辩驳,这一点上苹果必然完胜。
至少在过去10年内,这从未改变,有人认为这一优势还能延续更久。何必要突然转型呢?就因为制造和设计环节利润逐渐变薄?对于垃圾产品来说当然是这样了。
过去10年里竞争者一直试图模仿苹果产品的外观和触感。猜猜结果怎样呢?他们永远是东施效颦。市面上有数不清的类苹果产品,但永远没那个感觉。这些产品拿在手上就像廉价的山寨货,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也是我认为苹果对三星的诉讼有些愚蠢的原因之一。三星是否抄袭了苹果的产品?当然。基本上家家都在抄。我也体验过诉讼中提到的不少产品,而后,我脑海里回响起一句话:“参议员,我曾有幸与Jack Kennedy共事,我了解他,他是我的朋友。而参议员你,你并不是他。”(译者注:原文出自 1988年美国副总统竞选辩论,民主党候选人Lloyd Bentsen参议员对共和党候选人Dan Quayle参议员。Jack Kennedy指 JFK–美国前总统John F. Kennedy。辩论中Quayle称自己拥有与JFK上任总统前相匹敌的议会经验,而Bentsen巧妙地回答 “You are not Jack Kennedy.”–但你并不是Jack Kennedy。此句后来常被用于政治辩论或其他场合下讥讽对方自视过高。)
如果苹果解雇其设计团队,踢走Jonathan Ive,其他竞争者当然有可能在10年内成功仿制苹果现在的设计和做工,并以低价推出上市,要挟苹果。但这是不可能的,至少短期内不可能。而当前苹果在设计和制造方面的重大创新,更是给了持上述观点的人一记重重的耳光。不管别人信不信,这是苹果之所以成为苹果的基石。
这甚至还没算上苹果对其供应链的惊人出色管理。竞争者不太可能轻松模仿苹果的原因昭然若揭。而在首席运营官Tim Cook的带领下,苹果可以说是当今科技界运转最顺畅的企业了。
不止如此。
几周前的开发者大会演示上,史蒂夫·乔布斯说道:“如果说硬件是是我们产品的大脑和肌肉,软件就是产品的灵魂”。
显然,他说这些的主要原因是开发者大会本身就以软件应用为主题,今年的开发者大会上发布了OS X Lion、iOS 5以及iCloud。但他说这些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这正是苹果的理念。
尽管苹果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硬件,但没有软件,这些美轮美奂的硬件便无用武之地。当然,你也可以在苹果硬件上运行Windows操作系统,但这样一来跟PC相比苹果未免太贵。苹果并不只销售硬件或软件,他们销售的是一个整体,销售给用户的是体验。
这就是大多数竞争者没能理解的道理。将“灵魂”的设计外包给微软或Google,他们永远无法与苹果匹敌。
惠普可以算个突出的例外。尽管他们坚决否认正在将业务向苹果的模式转型,事实上这正是他们在做的。webOS上线后在软件方面占据了绝对优势(至少 在个人电脑之外的领域是如此,而个人电脑领域的侵占只是时间问题),硬件方面尚未达到苹果级别,但可以想见他们正朝该目标努力。这转型会成功吗?也许会, 也许不会。但尝试就是好事,起码看起来他们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基于上述理由,当Lohr和Cusumano声称作为一个以iCould之类的软件服务为生命之本的公司,苹果如果不向广告或营销等方面转型增加收入就必死无疑,你大可以尽情嘲笑之。非要有个定论的话,更多的公司会向苹果模式转型。
在可预见的未来里,苹果的霸主地位不可撼动,因为他们对这个业务模式的应用游刃有余,而其他公司的转型和模仿远不像纽约时报描述的那么简单。
与此同时,苹果的创新还在继续,他们的转型也远未终结。目前苹果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手机,这在十年前难以想象。接下来的十年里,他们的收入可能将主要来自于平板电脑,或目前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什么产品。
显然苹果不会在短期内变成一个“软件服务”供应商,他们的原则是SaaS–Software as a Soul软件为本。如上文所说,其软件与硬件密不可分。之前他们曾尝试过分割,结果惨不忍睹,那直接导致了他们最近一次危机,以及我们现在看到的变革。
综上,苹果根本不需要“借鉴IBM”,因为他们已经远比IBM更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