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表示,将二审苹果公司Mac OS X电脑系统侵犯S3 Graphics专利的判决。市场分析人士,此案二审恐对宏达电不利。
宏达电首席财务官容觉生日前表示,宏达电对于重审结果非常有信心,也希望ITC的二审裁定,将苹果侵权的范围拉大至所有采用苹果iOS操作系统的产品,如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
宏达电上周五股价下跌25元新台币,收报741元新台币,并未受到新产品包括平板电脑、芒果机上市的激励,可见市场对于宏达电与苹果的官司进展仍有疑虑。
根据最新张贴的公告,ITC将重新审查美国ITC行政法官吉德亚(James Gildea)7月1日的裁决。吉德亚裁定苹果Mac OS X电脑系统侵犯S3两项绘图芯片相关专利,但iPhone和iPad则未侵权。
ITC可禁止侵犯美国专利的产品进口至当地,影响深远。苹果因初审失利而上诉,宏达电则不满iOS产品未纳入侵权范围,同样申请上诉,二审预计11月1日开庭。
不过,市场人士认为,苹果可采用不同品牌绘图处理芯片的方式,规避侵权S3专利的问题。
美国专利律师Matt Macari表示,如果二审结果大翻盘,对宏达电自然十分不利,但若ITC维持初审判决,宏达电也不能高兴得太早。
他指出,Mac OS X电脑系统只有在搭配英特尔绘图芯片时,才有ITC认定的侵权疑虑,Mac OS X电脑系统大可采用NVIDIA的绘图处理芯片,躲开产品销售禁令。
苹果和宏达电以ITC作为战场,专利战从去年开打;去年3月苹果向ITC提告,认为宏达电侵犯其十项专利,威盛去年5月即以S3专利反诉,反咬苹果一口。
7月初,S3告赢苹果后,宏达电立刻向威盛买下S3“护体”,苹果见状,紧接着再对宏达电的移动电子产品及软件进行反诉;针对去年3月苹果一告宏达电,今年7月中旬ITC初判宏达电侵犯两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