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联邦法官允许以谷歌从无线网络收集个人资料违反联邦政府监听法案,对谷歌提起诉讼。
2007年,作为谷歌测绘项目一部分的街景视图摄像车便在美国街道上开始摄像测绘。除了沿途抓拍和收集GPS数据,还绘制了WiFi的位置,以便构建一个可以通过移动设备来定位用户位置的数据库。
2010年5月,谷歌承认关于隐私方面的问题,但是表示通过WiFi定位收集个人信息实属无意。将责任归咎于一个将代码添加到无线网络位置检测软件中的匿名工程师。
最初谷歌表示,其所收集的只是些零散的数据,但后来承认了从未经保护的WiFi中获取了完整的用户名、密码和电子邮件。
据法院法官James Ware说,联邦窃听法案中的豁免条款不适用于谷歌的行为。原告认为谷歌的行为已经确定谷歌违反了联邦窃听法案。被告则认为,由于原告是开放且未加密的网络,因此不应提出这种指控。法庭表示被告所说也不准确。
美国维权组织民主与科技中心公共政策副总裁Jim Dempsey表示,即使没有设置密码,拦截Wi-Fi网络中的通讯数据依旧应当被视为违法。但他也认为,美国国会应当对这部法律进行详细解释,而不应当让Ware法官来从语法上分析已经颁布25年含糊不清的《电子通讯隐私法案》条例。
最终James Ware法官驳回了原告对谷歌违反加州商业行为法律的指控,不过,他也允许原告在8月1日前对起诉书进行修改。至于这起由22名被告共同提交的官司是否将获得“集团诉讼”地位,法院尚未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