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木马病毒”入侵而导致的“私密被泄”“钱财被盗”“账户被偷”等敲诈勒索类、网络盗窃类及钓鱼诈骗类刑事案件呈现新动向,从案发频率到涉案金额再到涉案人数均呈“几何式”增长。
2010年,30岁的广东无业男子陈某在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偶见女嘉宾陈丽,因喜欢该嘉宾便上网查询她的电子邮箱等信息。而后,陈某从黑客论坛类网站下载“木马病毒”,并植入名为“广告代言合同邀请函”的邮件中,发送到陈丽的邮箱内,陈丽点击该邮件即中“木马”病毒。之后,陈某时常远程打开陈丽的电脑摄像头,偷看并拍摄照片或录像。2010年7月,陈某通过远程控制将陈丽的裸照和敲诈信直接在陈丽的电脑屏幕上打开,并以将裸照发到互联网相要挟,向陈丽勒索钱财3万余元。后陈丽报警,陈某被抓获归案。2011年5月,陈某被北京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
黑龙江某大学学生郭某与山东网吧网管孙某某经网络相识后,异地联手作案,用“灰鸽子木马”远程监控程序,一夜间窃取网民张某某电脑中储存的银行账号、密码和电子银行证书,并把账号内存款48万元全部划走购买游戏点卡,而后通过出售游戏点卡方式兑现。2011年,郭某与孙某某均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人民币12000元和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迟某某、姜某上网假装与网店店主陈庆(化名)聊天、购物,并谎称因居住地偏僻没有支付宝功能,只能通过EMS汇款,需要陈庆提供EMS购物担保。而后,刘某等三人将“木马病毒”植入“网络EMS保单”发给陈庆,让其填写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在窃得账号、密码后,刘某利用“木马”使该账号显示无钱(但实际钱并未真正划走),并冒充“EMS”客服,虚构陈庆账户的钱被系统吞掉的事实,谎称需要陈在进行“额外转账试验”鉴别账号真伪后方可将钱返还。陈庆查看账户确实无余额后便进行额外转账,钱就转到刘某指定的账户内。日前,刘某等三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和7个月。
“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据2010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抽样监测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木马受控主机IP总数为10317169个,较上年增幅达274.9%,2010年新增“下载者木马”“窃密木马”“盗号木马”“流量劫持木马”等多种类型,“木马病毒”危害网络安全形势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