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成功难离垄断 模范地位遭否定

北京时间7月25日消息,《福布斯》杂志网络版撰稿人海顿·肖内西(Haydn Shaughnessy)在美国时间7月23日撰文,探讨了Google模式对其他美国公司的借鉴意义,认为Google没有提供更好的创新模式,其成功离不开业务的垄断性,因此不是好的角色模范。全文如下:

今年7月以来,Google开始在许多人心目中重振声望。它在《福布斯》评出的100大最具创新性公司中名列第七,收入骄人、业绩辉煌,推出的Google+也大获成功。

一周前,《福布斯》编辑昆汀·哈代(Quentin Hardy)提出一个问题:重新焕发活力的Google能否为美国经济提供一个整体范例?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而接下来我将给出一些重要的理由,说明Google不能被当成一种角色模范。我认为美国经济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Google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其他美国公司。

Google的高明与不足之处

如果我们想寻求一种适合美国公司的模式,Google有怎样的参考意义呢?

——年轻人的智慧:它的创始人是两位极其聪明年轻人——布林和佩吉,他们发现并利用了别人都不曾想到的机遇,采用与搜索结果或网络内容挂钩的在线广告取代了分类广告。

——关键字广告(AdWords):它是神来之笔,从初创到形成商业模式,都具有无与伦比的“聪明性”。

——搜索引擎:要不是Google在搜索领域一手遮天,谁也不会知道网页搜索的用处有多大。事实上,我们的搜索就是“Google版”的——必应(Bing)精明地以社交搜索与之对抗时,已经足足晚了10年。

——着眼长远:除了搜索与广告销售之外,Google也勇于尝试新事物(无人驾驶汽车、代用能源等),并且把眼光放得十分长远。

——20%法则:员工有20%的时间用于创新,这是Google的标志之一,尽管人们可能对此存在怀疑。

但是在强大的产品之外,Google也有一些有失高明的表现。

——Android创收甚微:在移动互联网方面,Google从Android操作系统中获利甚微,事实上,Android带来的收入似乎没有流入Google手中,而是进了专利竞争者的腰包。

—一些产品“达标”困难:如面向企业的Enterprise Appliance(企业版本搜索工具)和Google Apps等,很难达到“10亿美元级”的标准。

——盈利业务难离广告:判断一家公司是否足够高明的基准之一,是看它能否开创出“10亿美元级”业务——这件事已经被宝洁公司做了20多次。在最近的财报中,Google的确大谈自己有能力开创“10亿美元级”新业务——但是这些业务看上去都离不开广告。

Google的成功有赖于垄断

然而抛开以上因素,Google之所以不是一个很好的角色模范,最重要的原因还在搜索与广告销售上。

在互联网广告领域,Google是包括Facebook与微软在内的寡头之一。而在网页搜索领域,它也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能与之竞争的充其量只有一家。

Google不是角色模范的真正原因,就是它离不开那种类似于垄断的地位。

这有什么坏处呢?

理由与反垄断问题无关,而是因为美国和欧洲的公司正在一个接一个的行业中失去寡头力量。

看看电信行业和爱立信、思科之类的公司遇到的问题吧。它们都是建立在寡头垄断基础之上的“研发——市场一体化”公司。它们的创新战略为“研发——生产线——市场”,和汽车市场相同。这些公司所需要的,是建立下游创新流程。

Google提供了更好的创新模式吗?很难说。在我看来,Google没有为其他公司或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提供显而易见的好模式。它的模式中除了类似于垄断的业务之外,还有其他秘诀吗?

新环境 新竞争 新模式 新价值

目前,一些行业被强有力的新竞争者扰动,他们带来新产品与新价值,使得很多其他公司面临创新的问题。比如Google面对Facebook的搅局,也曾举步维艰。

现实是残酷的:很多美国公司目前面临着不同于以往的市场结构,它受到资本力量与前所未有的规模的影响。

唯一的应对办法,是接受新的价值观。

当然,美国与欧洲的公司也必须学习新的管理技巧,敏锐地找出无人竞争的市场和未被发现的需求,但是我觉得他们要想实现目标,或许就得放下传统观念,尝试以新的模式与公众进行互动。

公司需要以现实的方式联系受众、公众与他们所寻觅的客户。

或许有了Google+这一探索式引擎,Google可以为自己的创新模范地位加分;然而探索法是很多公司能够并应当采纳的。

有些时候,他们的创新需要面对新的金融环境。他们在进行创新时几乎总要面对前所未有的竞争,又没什么寡头力量来撑腰——正因为如此,Google不是很好的角色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