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提高执法系统的数字化程度。高效的数字化执法系统对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广泛的基础性作用。中科软国际合作部在调查研究了国家政策法规、示范实例以及执法的具体情况后,推出了数字执法综合应用系统技术解决方案,在全国多个城市获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什么是“数字执法”
1.1 数字执法的核心工作
城管执法的核心工作就是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发现违章,及时处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职责范围根据各地规定不同,略有差异,大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各个方面。数字执法核心工作如图1所示。
图1:数字执法的核心工作范畴
1.2 数字化城管执法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实现城管执法队伍长远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战略制高点,高科技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的运用已成为改善执法方式和提升执法水平的必要手段。数字执法的含义就是将城管执法的工作全面信息化。全面信息化,体现在三个层次,即一个核心、五个环节、八个保障,该层次如图2所示。
图2:数字执法的层次和环节
一个核心:及时发现违法,及时依法处罚,是进行城管执法信息化的核心目的,所有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都是为了更好的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个环节:为了能实现“及时发现违法、及时依法处罚”,必须在五个执法业务环节上进行信息化改造,这五个环节是“案件受理环节”、“案件办理环节”、“案件督办环节”、“统计分析环节”以及“综合考核环节”。
八个保障:为进行城管执法工作,需要有很多保障工作要做,比如像服装配备、执法车辆购买、法律法规学习等等,这些保障工作支撑着城管执法的顺利开展。这八个保障是“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基础台帐”、“法制建设”、“信息发布”、“物品管理”、“车辆管理”、“人劳管理”
围绕着一个核心,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全面信息化就是“数字执法”的根本含义。
为什么要“数字执法”
1.3 “数字执法”大背景
针对传统城市管理的多种问题,2004年底北京东城区在全国率先推出“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并着手实施数字城管系统。这种管理模式将城市划分为每个大约为1万平方米的单元网格,安排城管监督员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发现、上报城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然后由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向问题派往相关责任部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大大缩短问题的处理周期,提高城管问题的发现率和解决率。此后,随着“数字城管”概念的逐渐深入,城市管理的新模式逐渐形成,全国已经有十个试点城市开始进行“数字城管”建设。
与此同时,“数字城管”的发展和建设,给相关责任部门就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根据“木桶”原理,如果相关责任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无法跟上“数字城管”的脚步,那必然会出现大量的问题被发现,但发现的问题却迟迟无法解决的局面。图3为“数字城管”和“数字执法”的关系图。
图3:数字城管和数字执法的层次关系图
1.4 “数字执法”为“数字城管”服务
“数字城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整合了管理资源,“数字执法”作为管理资源中管理决策的执行环节、许可落实的监管环节、动静问题的防控环节、违法违章的处理环节,必须相应实现数字化。“数字执法”系统一方面搭建承接任务、对接业务、反馈信息的外循环平台,另一方面构建迅速受理、高质量办理、有效监督的内循环机制,以追求和实现数字城管系统丝丝相扣、环环衔接、快捷高效的有序性、完整性要求。 图4体现了数字城管和数字执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关系。
图4:数字城管和数字执法的分工协调关系图
怎么实现“数字执法”
1.5 国家电子政务系统框架
现阶段,我国电子政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
在电子政务网络设施已经基本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多快好省地开发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
如何确保各个职能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从而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
如何通过各个职能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业务数据的交换、业务流程的整合,实现政府部门的协同工作,以实现电子政务的要求。
如何整合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提供政府综合管理、决策和应急指挥能力。
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如何构造一个合理的电子政务体系结构,在这个体系结构下,进行电子政务的建设。
针对目前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国内现阶段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统一管理为主线,以信息资源建设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发展思路,规划了一个基本的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如图5所示。
图5:基本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图
从图5可以看出,基本的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包含8个主要部分:
系统网络、服务器、存储平台
该平台提供了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硬件环境。
系统软件平台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目录服务等必不可少的系统软件,也包括了对网络、服务器、存储平台管理的软件。
统一开发平台
统一开发平台位于应用于系统软件之间,为多层构架的电子政务系统提供统一的支持。
电子政务基础组件平台
当前技术条件下的电子政务系统是基于多层构架和组件技术构建的。组件就像一幢大楼使用的砖和预制板,为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了标准化的模块。这些模块为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了必备的、通用的、成熟的、可复用的底层基础模块。通过这些组件,上层应用只需要关注与业务逻辑。当需要比方说统计分析、数据交换等功能时,只要直接调用下层的组件就可以完成。
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在基础组件平台之上。最常见的有OA办公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网上报税系统、信访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城市管理系统以及土地管理系统等等。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
任何信息系统都是建立在数据上的,电子政务系统也不例外。实际上,政府是我国数据资源最大的拥有者。60-70%的数据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各种数据资源的建设,并提高数据的共享、利用程度。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体系
安全性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隐患存在于构成电子政务系统的各个环节上,因此,电子政务需要一个完整的安全体系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电子政务标准和规范
为有效支撑我国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在北京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整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电子政务标准体系》以及《电子政务标准指南》已经提交草案,指导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即将向社会公布。
1.6 “数字执法”技术框架构建
一个好的平台框架,是实现数字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基础,是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覆盖、全时段监控的技术保障,中科软提出的“数字执法”技术框架,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全满足数字化、信息化模式下对城管行政执法的新要求。该技术框架体系如图6所示。
图6:“数字执法“技术框架图
1.7 “数字执法”基础运行环境构建
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数字执法”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中科软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稳定的适合城管行政执法业务的基础运行平台,如下图7所示。
1.8 “数字执法”业务应用环境构建
“数字执法”业务应用环境以综合业务系统为核心,以呼叫中心系统为入口,以信息发布网站为门户,以OA办公系统为支撑,以移动办案系统为手段,构建了完整的城管行政执法数字化网络。图8为“数字执法”业务应用环境构建示意图。
图8:“数字执法”业务应用环境构建示意图
1.9 “数字执法”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