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业务规范守则明确了最终用户收货验证流程,但据惠普代理商方浩称,惠普在2010年上班财年的某项业务中,伪造了相关证据,涉嫌违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10月20日凌晨消息,日前有惠普代理商率先向腾讯科技透露,为完成2010年上半财年业绩,中国惠普EB(企业业务)集团多个部门合力向渠道压货,并通过伪造最终用户收货验证的方式计入惠普当期销售业绩。该代理商称,作为纽交所上市公司,惠普这种做法违反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为拉关系 被动参与惠普业绩造假
北京海淀区某茶馆内,北京烽火九州总经理方浩向媒体讲述了自己作为惠普二级代理商,被动参与惠普伪造业绩并终被欺骗背叛的过程:
方浩曾在惠普某合资公司担任要职,离职后创立了北京烽火九州公司,并签约成为了中国惠普的二级代理商(惠普合作伙伴协议号:WL816)。2010年4月下旬,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电信行业销售总监找到他,希望他为南方某省移动公司用户订购一批货值70万美金惠普软件,这批软件会应用在即将与用户签订的维护保修合同中。虽然合同已在流程中,但惠普软件部和销售部都需要在4月30日前出货,以计入2010年上半财年业绩。
惠普邮件称“TS可以从运维预算中让出funding,满足700K的软件license销售”
作为二级代理商的方浩对这类操作并不陌生,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在圈内也是众人皆知的秘密,但他对这笔生意依然有所疑惑,因为这款软件是专门为南方某移动公司定制的产品,一旦合同出现纰漏,这批70万美金的惠普软件将一文不值。
电信行业销售总监为了打消他的疑虑,展示了一份2010年4月23日的内部邮件,这份惠普服务部、软件部、销售部内部开会讨论的邮件显示,由惠普销售部找代理商压货,未来销售给客户,如最终预算不够由维护保修合同中付费。
此外,电信行业销售总监还称,如果在4月底前提货,就帮了软件部和销售部很大的忙,对公司未来与惠普的合作大有益处。作为二级代理商的方浩坦承,在考虑到与惠普公司未来关系走向后,他接受了此单,在与惠普一级代理签了合同后,于2010年4月28日支付了全部货款给惠普公司,并在4月30日提货。双方约定,4个月内回款,给烽火九州8%的返点。
终被背叛 无奈揭秘惠普黑幕
2010年6月底,方浩得知那位电信行业销售总监离职,于是开始与惠普公司销售部、软件部沟通以便解决此事,但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因为惠普公司与南方某省移动公司的维护保修合同尚未签订,所以暂无法处理这些软件。
直到2010年10月28日,惠普公司与南方某省移动公司的维护保修合同才签订下来。但维护保修合同中根本没有涉及所压货的软件内容,所以这时方浩才明白其实最终用户根本不需要这些软件,这批惠普专门为其定制的软件永远也不会找到买家。
方浩与惠普方面的短信沟通
他立刻联系惠普公司销售部、软件部,惠普两部门领导对此表示,放在其他项目里解决,并找了不下10个项目为方浩“补漏”,但最终都因内部流程走不通这一个借口,执行不了。
方浩表示,如果他不压这批货,惠普软件部和销售部一定还会去欺骗别的公司压货,这种行为,不但涉嫌欺诈,还严重违反了惠普做为纽约证交所的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即,产品还在代理商手中,没有销售给最终用户时,是不得计算厂家销售业绩的。
惠普提供的最终用户验证邮件模板,方浩称从未发出相关业务验证邮件
他透露,2011年4月15日,惠普渠道运营支持部还公开给所有惠普代理发送了《关于业务规范守则-最终用户收货验证以及结果处理管理》的邮件,明确说明惠普于2005年7月以后要求惠普发货后由代理商提供最终用户收货验证,惠普内部才可以计算惠普相关销售业绩,而至今这批软件还在他手中根本没有交付给用户,但惠普公司已经给销售部、软件部相关销售和管理人员计算了业绩,这也恰恰证明,惠普公司自身就根本没有履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的要求。
据悉,方浩已经委托律师向惠普公司发送了律师函,对此,惠普方面曾有人私下表示,当初烽火九州的合同是与一级代理所签,并不是直接与惠普公司所签。而方浩则向腾讯科技表示,惠普规定二级代理商只能与一级代理商签约,所以只是一级代理商代为采购,烽火九州相关款项均直接汇给惠普,而且提货也直接运到烽火九州,并未与一级代理商有任何关系。
此外,方浩还表示不排除在海外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