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商标确权一案一审被法院判定败诉之后,苹果选择了继续上诉。但在二审准备开庭之际,深圳唯冠与苹果的碰撞仍在继续。
今天是颁禁令的最后限期
近日,深圳唯冠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禁售令,要求在上海地区禁售有苹果iPad商标的产品。根据相关规定,禁售令最快会在48小时之后颁布,即今日为法院决定是否颁布禁令的最后限期。
“禁售令是防止侵权人在诉讼期间继续侵权的一种做法,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具备了提出禁售令的条件。”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昨日对新快报记者表示,由于禁售苹果iPad影响重大,而且苹果和唯冠在广东省高院的诉讼正在进行之中,其他地方的法院和工商部门会考虑这个情况,所以对法院批准颁布禁售令没有十足把握。
谢湘辉表示,假若法院没有如愿颁下禁售令,深圳唯冠则将催促法院对其起诉苹果的有关侵害商标权案尽快作出判决。据悉,深圳唯冠也已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之诉,并定于2月22日开庭。
苹果状告深圳唯冠一审败诉
据了解,苹果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标识。早在2000年,唯冠国际就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9年,苹果向市场推出iPad,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标。但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而属于深圳唯冠。深圳唯冠认为,苹果并未与其达成共识就让iPad进入了大陆市场,双方纠纷就此产生。
前年,苹果状告深圳唯冠索要iPad商标权,要求法院判“iPad”商标权归其所有,并向深圳唯冠索赔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受损失 400万元。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此案。但经过一年多的诉讼,苹果败诉而归。苹果方面随后表示对一审不服,并上诉到广东省高院。
据谢湘辉介绍,二审目前正处于排期开庭阶段,“按照惯例,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但由于此次事件影响较大,估计法院会适当延长诉讼时间。”
有法律人士认为,整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广东高院正在进行中的确权诉讼。如果苹果在二审中依然败诉,苹果在其他相关诉讼中将处于较不利的位置,最坏结果是苹果在内地销售iPad必须获得唯冠的许可,并面临巨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