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ERP实施应用现状之中小企业

我国在ERP的应用方面与发达国家比较差距较大,虽然已有近千家企业购买了MRPII/ERP软件,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三种情况:按预算按期成功实施实现系统集成的企业约占l0%-20%;部分实现ERP软件功能的企业占到30%-40%;而失败比重却占50%,并且在实施成功的企业中多数为外企企业。总体来说实施ERP的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效果并不明显,付出较大的代价。

(一)信息化程度较低或成本相对较高、实施ERP受到制约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信息化程度较低的现象,这使得ERP实施及应用的前提及辅助环境受到限制。在网络的应用方面,不到一半比例的中小企业接入互联网,东部沿海地区的状况稍微好一些,但是这部分企业对于ERP应用敬而远之,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企业规模较小,现金流、物流通过手工实现更经济;二是人员专业水平低,即使耗费较高成本购进ERP,仍不能发挥其有的功能,造成资金浪费和管理上的困难。此外一些流通领域的企业,如贸易类公司、批发类企业虽对网络的应用广泛,技术上也满足使用ERP的技术水平,但仍不认为ERP应用是对应目前企业规模的合理选择,及在该企业规模上,选择应用ERP存在不经济。在局域网建设方面,没有建立内部局域网及数据库的企业数量相当多,据相关学者调查估计,比例可能达到42.4%,这些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较低,ERP应用在技术层面收到制约。

(二)对于ERP的认识存在认识误区或者处于基础层面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对于ERP的应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管理混乱、管理效率较低的中小企业认为ERP应用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一剂良药,于是不惜花重金购买软件。存在上述认识的管理者忽视了事物内部之间的相关性,如企业内部的存货管理混乱,就说明企业不能利用合理的存货管理方法或存在监守白盗的状况,也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使用ERP后只是工具上的改进,能通过信息化对部分违法行为做出约束,但往往不能充分发挥到为企业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提高存货管理效率,做出存货需求预测等ERP本身应该发挥的重要功能;还有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虽然认清信息化及实施ERP是未来趋势,如“上ERP是找死,不上ERP即是等死”,但是把信息化和ERP应用混为一谈,甚至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也不考虑软件的实用性,即选择购买,甚至出现整体员工为准备ERP应用的恐慌,最终自然导致尝试失败。对ERP功能的认识上,部分中小企业认为ERP是更贵的财务软件,把ERP软件功能局限在财务管理方面;或者没有完全发挥ERP的功能,让将其局限在MRP或MRPII阶段。

(三)软件缺乏与行业及企业的特点的匹配

目前,我国的ERP软件产品已经打破了国外企业垄断、成本较高的局面,但是我国应用ERP的中小企业所应用的ERP软件并不成熟,这有软件开发公司的问题,如用友ERP的一些功能就存在前后不配套,衔接性较差,难以适应客户的需求变化,自然中小企业也很难购买到“合身”的ERP软件;从功能上来看,软件商期望通过一套软件,用简单的参数控制解决所有企业的多种问题,这是不可能的,目前只有大部分财务软件可以实现企业、行业间的统一;从软件调试周期来看,我国中小企业ERP软件的平均调试周期为18-31个月,如此长的调试过程已接近或超过了该软件的生产周期。此外软件的适用性也较差,如系统无法提供多币种、多语言的管理模式;各个模块分裂割据,整体功能根本无法体现。

(四)基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行业间差距大

关于中小企业的认定,目前我国是根据2003年2月国家四部门下发的《中小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进行划分,实行以年末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计及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指标并分行业划分的新标准,如在工业部门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建筑业只有在从业人数方面存在差别。而针对批发、零售、餐饮、娱乐行业中小企业的界定,以餐饮为例,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这种从中小企业界定口径上的差别,使得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ERP的应用比例、功能发挥状况、成败可能性都高于第三产业,虽然现实中也有第三产业,如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小肥牛餐饮有限公司应用ERP成功,但是总体比例依然偏低,这主要是因为第二产业的资金实力强、对ERP功能的需求弹性与第三产业相比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