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诉讼逼使用者购买正版软件”,微软公司这套在很多城市被称为驾轻就熟的“另类”营销手法,却在厦门频频遇阻。
记者近日获悉,由于对使用者是否合法使用了微软的正版操作系统没有准确把握,微软对厦门大拇哥动漫等多家动漫、软件公司的侵权诉讼,反而碰了一鼻子灰。
微软诉大拇哥侵权
去年5月中旬,厦门大拇哥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突然接到了来自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起诉方是美国的微软公司和奥多比公司,前者的背景众所周知,是Windows电脑操作系统的提供商,后者则是电脑的图像处理软件(即“PS”)的提供商,这是很多动漫制作公司必备的操作软件。
这两家美国公司在同一天,均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把厦门大拇哥动漫告上了厦门中院的知识产权庭。
昨日,记者相继查询了微软在北京和上海的办公电话,试图了解诉讼案的进展情况,但拨通电话转分机一转再转后,始终难以与微软中国公司方面人士对上话。
被诉方厦门大拇哥动漫是一家创意产业公司,总部位于厦门软件园内,其创制的《小瑞与大魔王》播出后,令公司在国内名噪一时。该公司的一位高姓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公司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就把它转给了公司的法律顾问,“目前,这场官司已经调解”。
不过,记者从厦门中院立案中心的电脑信息查询系统了解到,微软和奥多比对大拇哥的起诉分别于5月13日被法院立案,系统显示,官司“在办理中”。
大拇哥称错不在自己
对于双方调解的具体方案,大拇哥高姓女士不愿意公开,同时以“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无可奉告”为由,拒绝透露公司的法律顾问是谁。
不过,高女士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大拇哥公司所使用的办公电脑均采自戴尔计算机公司,戴尔电脑都有随机内置微软的操作系统,因此,错不在大拇哥。
对于奥多比的诉讼,高女士并没有正面回应该公司使用的图像处理软件是否盗版,只是表示,对方律师也提出愿意调解。
在高女士看来,微软和奥多比在取证时,仅凭直观判断使用者是否使用了他们公司的软件,然后通过数据库比对一下是否有登记记录 (每套正版软件在安装后都会在微软的数据库登记),如果发现找不到记录,就判定为盗版,“有点瞎猫撞上死老鼠的味道”。
高女士告诉记者,在被起诉后,大拇哥已经把图像处理软件更换成国产的WPS软件。
微软曾在厦门碰壁
其实,在厦门,微软和奥多比不仅仅状告了大拇哥。记者了解到,厦门还有数家软件公司也被微软和奥多比推上了被告席。
“微软和奥多比起诉的对象一般都挑一些比较成熟的企业下手,对于一些还没露出头角的小公司,他们一般会 ‘先放任,养大后再下手’。”有厦门业内人士称,这些被告的厦门企业,基本上都有一定的知名度。
在厦门不少业者看来,这其实是微软和奥多比的“诉讼营销”手段,通过诉讼手段逼企业购买正版软件。
记者了解到,用同样的手法,微软和奥多比对国内很多公司的起诉常常是“一告一个准”。由于奥多比图像处理软件目前国内技术还比较不成熟,并且,国内很多学校的教材使用的都是奥多比的软件,多数学生在参加工作后只会操作这套系统,因此,只要掌握到有使用PS的公司,再比对一下数据库的记录,基本上就能判定这家公司是否侵权。
比如,去年底,东莞中院审结了微软公司诉东莞动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侵犯微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经法院调解最终结果是,动感公司承诺购买700套正版Microsoft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另一次付对方10万元。
不过,这种“诉讼营销”的手段,并非每每奏效。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起诉一家由海归派开设的厦门企业中,微软就搞了一回乌龙。该人士介绍,这家企业的创始人是一位从新加坡学成归国的华人,在厦门创业时,从新加坡带回了一套正版的操作软件,由于出处不同,这套正版软件在微软的数据库中没有留下记录,认定这家公司侵权的微软,“在法庭开庭审理当日,就被对方代理律师驳斥得下不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