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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非常优秀的计算机程序员、在国内外黑客界很有名……拥有这些标签的罗华,本不该为钱发愁,可他禁不住诱惑,为别人编写并维护木马程序。下家买来程序后,用于盗窃游戏玩家的账号和密码。
昨天,南京下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罗华等两人被指控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专门盗号的7名下家被指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据了解,在今年9月初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中,对此类犯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作出了明确区分,本案也成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国内第一案。
“新解释直接影响对他们的量刑。”承办法官说。昨天的庭审持续了大半天,法官宣布合议庭审议后,择日宣判。
案件始末
他写的木马程序杀不掉
今年31岁的罗华是数学系出身,但计算机水平很高。大学毕业后,他进入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做程序员,多次参加有关部门的重大工程,在国内外黑客界被公认为高手。
2008年底,罗华在QQ上结识了东北人苏强。苏强是一家网站的站长,那段时间他的网站总被人攻击,所以想请高手罗华帮忙,进行安全维护。作为报酬,苏强每月会给罗华的银行卡内打入一两千元。
身为顶级黑客,小小的网络攻击根本难不倒罗华,他很快帮苏强维护好了网站。2009年八九月份,苏强在和罗华网上聊天时,提起了很赚钱的盗号木马程序,并通过QQ发给罗华一个木马程序让他破解。罗华不仅破解了程序,还重新编写了一个新的木马程序。一旦玩家中了这种病毒,账号和密码会自动发到一个被称作“箱子”的地址里。
此外,罗华还为木马程序进行了“免杀升级”,这样一来,普通的杀毒软件就算及时更新升级,也没法查杀出这个木马。苏强很是满意,付给罗华5000元。随后,罗华还会定期对木马程序进行维护,苏强也会每月支付他2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费用。
应苏强的要求,罗华后来又做过“魔兽世界”“冒险岛”“永恒之塔”等游戏的木马程序,免杀升级让这些程序逃过了杀毒软件的眼睛。同时,罗华还给木马加密,防止别人偷他的程序。到去年下半年案发前,罗华从苏强手里拿到20余万元报酬。
中间人转给广西下家
苏强不会白给罗华报酬,他本人也获利7万元。事实上,苏强的角色是批发商,那些木马程序都被他卖给了远在广西的下家胡文林。
胡文林生于1984年,只有小学文化,平时爱玩网络游戏,因自己账号被盗过,便产生了再去盗别人账号的想法。去年11月左右,他遇到了苏强。
胡文林把盗窃别人的账号和密码叫做“洗信”,他先通过流量商在网上挂木马,玩家中毒之后,密码、账号等会被发到一个被称为“箱子”的固定地址里。胡文林还让苏强负责维护,每月费用在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并找来了杨彬等5人帮忙,成立了“洗信工作室”。
胡文林和杨彬等人是老乡关系,平时,胡文林自己会联系流量商,搞到装备后拿出去卖钱,有时候也会让杨彬帮忙。其他4个人主要负责从“箱子”里拿账号和密码,胡文林会按月给大家发工资。从去年11月到案发前,胡文林获利五六万元,杨彬等人也都拿到上万元报酬。
由于杨彬做事比较多,有时候胡文林还额外多给一些,不过杨彬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洗信工作室”期间,他还暗中将盗来的1万多组游戏账号和密码,卖给了一个叫丁晓猛的人,丁晓猛也通过卖游戏装备和游戏币等,获利数千元。
玩家报警让他们全部落网
2009年,曾有媒体报道,中国的木马产业链1年的收入达到了上百亿元。
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南京下关的一名游戏玩家上网时,突然发现他在“新奇迹世界”中的装备被人偷了。这位玩家十分恼火,因为这套游戏装备是他花了大力气才弄到手的,市值可能在2000元左右。
这名玩家事后了解到,装备被盗的原因,是有人用木马程序让电脑中毒,然后盗取了他的游戏账号和密码,于是赶紧报警。在此期间,还有多位游戏玩家也报了案,大家都反映自己的游戏装备、游戏币被盗,这引起了南京警方的注意。
随着立案和侦查,案情逐步清晰了起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完整的犯罪链,并掌握了木马程序的编程和维护者、被邀请写木马程序的上家、购买木马程序直接用于盗号的下家的情况。
去年12月开始,警方决定开始收网,到今年初,9名犯罪分子陆续归案。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人落网时,警方从杨彬的电脑中发现,还有8900多组游戏账号、密码被存在其中,这都是他们还未来得及去卖的。
现场直击
是否适用最新司解
成为法庭辩论焦点
大学毕业后,我就开始从事网络安全研发工作,并多次参加有关部门重要工程,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误入歧途。
昨天,这起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刑事案件在下关法院开庭,苏强、罗华、胡文林、杨彬、丁晓猛等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这9人中,年龄最大的苏强33岁,其次是罗华,而胡文林等广西柳州的这7名被告都是出生于1984年。旁听席上,坐着被告家属以及法院邀请的特邀咨审员。
他自称法律意识淡薄
苏强、罗华被指控的罪名,是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其余7人则被指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都自愿认罪,法庭采取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由于家属就在旁听席上,庭审中部分被告人频频回头。旁听席上一位老太太听得特别认真,她自称是其中一位的亲人,看着被告一个个走进法庭时,她悄声问身边的人,被告是否戴了脚镣。
罗华是9名被告人中唯一戴黑框眼镜的,看上去比较斯文。他安静坐在被告席上,回答法庭提问时,说话声音不大,很少举手发问。在今年1月被抓后,罗华很快积极退赃24万元,这也成为他后来在量刑中被提到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此外,公诉人也指出,罗华在被关押期间曾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重要案件,所以算是重大立功表现。在最后陈述中,罗华情绪稍显激动。“大学毕业后,我就开始从事网络安全研发工作,并多次参加有关部门重要工程,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罗华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他误入歧途。
庭审中,苏强、胡文林等人尽管对部分内容提出异议,但都没有否认其犯罪事实。苏强也表示,他在案发后曾退赃8万余元,法庭要求公诉人庭后核实。
公诉人:情节特别严重
在阐述量刑意见时,公诉人指出,苏强、罗华向他人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胡文林、杨彬利用木马程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特别严重,也应在3到7年之间量刑;其他5名被告情节严重,系从犯,建议在3年以下量刑。公诉人还提醒法庭,注意被告人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比如丁晓猛当初是自首,所以应予以考虑。
庭审之前,媒体关注的一个关键点,是新的司法解释对这9名被告人量刑的影响。今年9月初的最新司法解释是否适用,也确实成为了昨天法庭辩论的焦点之一。罗华的辩护人就说:“按照最高法的解释,被告人的情节属于特别严重,但是请法庭重视一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在最高法新的解释出台之前,所以希望法庭对被告人的情节按照严重来判决。”不过公诉人却指出,在最新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今年9月后后审理的案件适用此解释。
此外,针对辩护人提出杨彬应被认定从犯的说法,公诉人认为杨彬与胡文林属于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犯。直到昨天下午两点,庭审结束。法官宣布闭庭,由合议庭审议择日后宣判。
法官解释
何为“严重”和“特别严重”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审理这起案件的下关法院刑庭副庭长胡斌兵。针对庭上控辩双方讨论的最新司法解释,胡斌兵作出了解答。
胡斌兵指出,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就增设了计算机犯罪的相关罪名,其中就包括本案中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今年9月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前,法律没有对此类犯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进行区分、认定,没有规定具体的认定标准,这给办案部门带来了难度。
“最新的司法解释,有了明确区分。比如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的,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的就达到情节严重入罪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获取认证信息500组以上的,也被视为情节严重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数量、数额达到标准的5倍以上,比如违法收入在2.5万元以上,获取信息 2500组以上的。”胡斌兵介绍说,本案中的苏强、罗华违法所得7万、20万,都构成了情节特别严重。还有6位被告获取信息被认定是8900多组,也都算是情节特别严重。
(文中案件当事人系化名)